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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5年度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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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工作部署,現就2015年社會保險年檢及繳費工資申報工作的有關變動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規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豫人社養老〔2014〕80號)的規定,從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參保單位的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將按照上年度本單位工資總額作為繳費基數,單位工資總額低於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以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的單位工資總額大於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應按規定申報本單位工資總額,社會保險年檢時將對參保單位的單位工資總額與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差額進行補征。2015年社會保險年檢工作的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通知。

二、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的規定,從2015年7月1日起參保單位的繳費工資自動啟用上月繳費工資,繳費基數按照2014年度鄭州市社會平均工資的60%-300%進行“封頂保底”處理(失業保險上不封頂)。新的業務經辦係統上線後,參保職工如工資發生變動,可在本繳費年度內隨時進行職工繳費工資補報補繳(機關事業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的繳費工資申報仍按原辦法執行)。今後,市區內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參保單位可就近在鄭州市社會保險局或各分局辦理繳費工資申報業務。

三、參保單位應在2015年6月15日前及時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參保單位存在欠費且無力補繳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辦理延期繳費、抵押擔保等手續。為保護參保職工利益,參保單位應繳社會保險費連續欠費在1年(含1年)以上且未辦理延期繳費、抵押擔保手續,將從2015年7月1日起暫停該單位征繳計劃、單位人員暫做停保處理(欠費單位名單詳見社保局網站公告,網址:www.zzsi.com)。為避免因計劃暫停、人員停保出現影響參保職工個人待遇等問題,希望各參保單位按照《通告》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四、因“五險合一”信息係統上線,為確保社會保險各項數據的準確度和質量,各參保單位在申報繳費工資時應認真核對和補充本單位參保職工社會保險數據,鄭州市社會保險局將在新係統上線後對“五險”統一征收、統一參保信息、統一參保人數、統一繳費工資、統一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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