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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梅州市職工生育津貼待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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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生育津貼申請待遇,如下:

1.現梅州市職工生育津貼按《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執行,執行日期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在費用發生的一年內由用人單位向參保地社保局申請生育津貼;

2.生育津貼支付到單位銀行賬戶;

3.需提供資料:①待遇享受人的社會保障卡原件和複印件;②用人單位墊付生育(計劃生育)津貼的憑證(工資支付憑證);③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④享受生育津貼的還需要提供嬰兒出生證(或死亡證明)原件和複印件、計劃生育服務證原件和複印件;⑤單位銀行公賬開戶許可證。

附件為《梅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貫徹執行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通知》、《梅州市職工生育津貼待遇申請表》及申領生育保險待遇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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