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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14年度醫療保險經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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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灘區直管各醫療保險參保單位:

根據《永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永州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永政發[2011]13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參保單位經辦職責,確保參保人員醫療保險待遇享受,現將做好市本級2014年度醫療保險經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年末結轉和2014年度繳費基數申報

1、各參保單位2013年12月份的人員異動辦理提前至2013年11月30日前,11月30日後異動的人員移至2014年1月一並辦理。請各單位於2013年11月30日前將異動情況上報區醫保中心以便辦理。

2、各參保單位可在12月9日後持U盤或移動硬盤等到區醫保中心基金征繳科拷貝2014年度的報盤文件,也可直接加區醫保征繳 (行政事業QQ群 57183634 ,學校QQ群243675461 ,企業QQ1群243676101或企業QQ2群231512128)向群主索取,請屆時注意查收。各參保單位於2013年12月25日前將2014年繳費基數上報至區醫保中心,上報內容為2014年人員繳費基數報盤文件(用U盤或移動硬盤等拷貝)及打印文本表格兩份(加蓋公章)。凡未在2013年12月23日前按規定項目申報2014年繳費基數的,區醫保處將依據國務院259號令第10條規定,按該單位的上年度工資總額的110%確定繳費基數,並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參保人員的工資填報按國家統計局國統字[1994]37號和國家統計局、勞動部、人事部國統字[1996]207號等文件的規定執行。所有申報信息必須準確可靠,不得弄虛作假,漏報瞞報。凡漏報瞞報的,一經查出,將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從2014年1月起,按新的繳費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2014年度最低繳費基數為2293元(貳仟貳佰玖拾叁元整)。

3、2013年度醫保費尚未繳清的單位,請於2013年12月20日前將欠繳金額如數撥付到區醫保中心指定的賬號。否則,市醫保處將嚴格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個人帳戶信息的公示與查詢

1.從2014年1月起,參保單位如需查詢本單位職工醫療保險應繳明細和個人賬戶劃轉明細數據,可持U盤到經辦窗口拷貝電子明細清單,也可向區醫保征繳科(行政事業QQ群 57183634 ,學校QQ群243675461 ,企業QQ1群243676101或企業QQ2群231512128)向群主索取。 

三、各參保單位應指定一名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為醫療保險專管員,醫保專管員發生變更的應及時填報《永州市城鎮職工醫療生育保險專管員登記表》(詳見附件1)報市醫保處進行登記。

 

 

附件1:《永州市城鎮職工醫療生育保險專管員登記表》

附件2:永州市城鎮職工醫療生育保險部分業務受理時間表

                       

 

永州區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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